新文明与唯物主义等其他无神论者在反对宗教有神论方面的立场如出一辙,都是非常坚定的无神论者,当然更是反邪教的急先锋。但由于唯物主义在解读精神及生命的起源和实质等方面的无能,使其在反宗教有神论方面显得不彻底,结果不仅没有很好解决宗教唯心主义的基本问题,反而让更为极端的邪教趁虚而入,致使当今邪教泛乱成灾。
孱弱的唯物主义——间接助长了邪教滋生
唯物主义基于自发的自然主义意识,一种原发的物质论者,这是一种最朴素最简单的观点,这是唯物主义萌发状态。文明产生后,这种自然主义的物质论s思维开始系统地走向抽象并纵深化,发展并形成了相对应的意识形态,这就是唯物主义。但唯物主义脱不了原发的朴素简单性的底子,使其从一开始就相对粗糙,最终使包括辩证唯物主义在内的所有唯物主义和无神论者在解读精神及生命现象等问题过于直观而简单,同时缺乏足够的理论支撑,导致了在驳论有神论等宗教唯心主义时显得力不从心、简单粗暴。作为唯物主义最高形态的辩证唯物主义只是简单地认为“精神产生于物质,意识是人脑的机能”,而对于精神的实质以及精神的发生机制没有涉及,这使其在涉及一些类似于“梦”、“灵魂”等问题时显得简单幼稚,不能令人信服,当然也就无法击中宗教唯心主义的要害。
唯物主义的孱弱给无神论和理性主义带来了很大被动,客观地使宗教有神论得以更加从容地发展,从而间接助长了邪教滋生泛滥,这使得我们所有工作都要从基础做起,特别是要从反邪教做起。
宗教——落伍的认知方式
英国凯莱特认为:“并非没一种哲学都是一种宗教,而每一种宗教都是一种哲学”(《宗教的故事》,p1)。宗教应该是人类第一个具有系统抽象性特征的认知体系,这个体系应该是人类从蒙昧状态开始有所觉醒的一个标志,意味着人类即将走向文明。因此,在蒙昧时代,宗教观点及与其发展相配套的体系和制度是有进步意义的,他将人类从混沌无序、认知浅薄的状态纳入到了一个他们所认为的“神秘力量”整合的体制中,人类认知开始想深层次延伸,对伦理及价值意义的架构也都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但宗教毕竟是一种落伍的认知方式,只能与落后的蒙昧时代或与古代社会相适应,其价值局限于认知水平相对低下的思想精神文化,在人类还不能解决生命体之生老病死的局限性的时候,宗教在现代社会中或许具有精神层面的终极关怀意义。事实上,在人类认知水平不断提高的当代,宗教也已经被挤到涉及终极问题的精神层面角落,仅仅在信仰层面发挥作用。宗教的作用大抵如此。不过,一些宗教却不甘心于此,他们总想恢复到中世纪政教合一等古代那种昔日的辉煌,特别是一些自创的新兴宗教,有的企图扩张到更多领域,有的甚至妄想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科技等领域发挥作用,宣传宗教创始人的唯一性和至高无上性,这就是极端主义的邪教行径了。目今的宗教界,鱼龙混杂,泥沙俱下,(参阅《新文明》第三卷,宗教意识形态批判)。
邪教——极端的“有神论”
邪教首先是一种“有神论”说教,虽然宗教不一定邪教,但是邪教一定是主张“有神论”教派,这是判断邪教的先决条件;反之亦然,也就是说,如果一种宣教根本没有任何“有神论”企图,那么就可以判断其不可能属于邪教。道理很简单,因为邪教是必须要确立一个至高无上的“精神领袖”的,而要使信徒确信该“精神领袖”的至高无上性,那么就必然要通过非常规的“有神论”的说教方式,才有可能使信徒产生信仰并控制信徒的精神;反之,如不是这样,仅仅通过理性和科学的方式,那么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使信徒产生至高无上的精神崇拜的,因为任何人都不可能具有超越人类的能力。虽然有些类似于气功和科幻宗教等邪教似乎有科学和理性成分,但很显然,如果仅仅是凭借气功和科幻等,则完全不可能形成一种具有“精神领袖”的信仰崇拜体系。邪教的“精神领袖”至高无上,是一切信徒所必须永远服从的,这个“精神领袖”往往是邪教的创立者,他要么假借其他宗教的躯壳,要么自创一个教派,如“科学神教”(《新文明》称之为“科幻宗教”)借助基督教,轮子们借助于佛教。因此,要想建立具有“精神领袖”的信仰崇拜体系的邪教,唯一途径只能是通过“有神论”说教,绝无可能有其他例外。
邪教另外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信仰的极端性,邪教是宗教的极端形式。邪教宣扬创始人的至高无上性和唯一性,漠视生命并企图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起到主导作用。邪教对其信徒实行精神控制,信徒必须遵循“精神领袖”的旨意而行动,而这种精神控制之严重大大超出人们的想象。邪教具有反社会性质,即社会是如此“丑恶”,只有加入“教会”才能净化灵魂。邪教通过信徒大肆敛财,邪教头目几乎都这样做,因此邪教往往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邪教敛财的手段也是多种多样的。邪教对生命的漠视甚至达到无以复加的程度,“集体自杀”、“人体炸弹”,对女性信徒和儿童来的人身侵犯包括性侵犯,已是邪教信徒中经常出现的悲剧。
法国情报总署根据其对邪教问题的多年追踪经验,对邪教总结出了以下十个特点法国专家们经过深入研究,认为应该从社会学角度出发,以“危险性”来界定邪教:一个团体,利用科学、宗教或治病为幌子,掩盖其对信徒的权力、精神控制和盘剥,以最终获取其信徒无条件效忠和服从、并使之放弃社会共同价值观(包括伦理、科学、公民、教育等),从而对社会、个人自由、健康、教育和民主体制造成危害,即为邪教。我国刑法第三百条中的“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新文明——彻底堵塞了邪教的最后通道
邪教通过各种方式神化创教人的至高无上性,因此反邪教必须首先从断绝其赖以生存的“有神论”做起,在这方面,新文明要比唯物主义等其他无神论者要先锋和理性很多。
1、基本搞清楚了精神的实质,合理解释了生命体及其精神现象的实质和现实根源
新文明理论认为,精神的实质就是主体程序,以此彻底解释了生物不断由低级到高级进化的根本动因。生命体诞生后,宇宙进入了质料完全不同于自然存在阶段的更为高级的新型演化阶段。此时,宇宙的演化业已分化出一种不同于物质实体外化的更为高级的演化方式——内化(主体程序的演化),不再是单一的表现为物质形态的外化方式。生命体诞生后,由于主体程序内化的参与,使其演化更趋合理完善,演化速度也明显提高了许多。宇宙便在主体程序内化和生命体外化(进化)的双重作用下,展开了以生命为主导的极其灿烂的演化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作为精神内核的自发的主体程序展现了自主程序、主动程序、自为程序、自觉程序等四个阶段,最终通过主体程序的不断内化并对动物心理活动的超越而形成人类自我精神,使宇宙被赋予了思维、意识和主观能动性等精神内涵。人类精神的实质是高级主体程序,高级主体程序的运作就体现为人类的心理活动(参阅《生物进化的根本动因在于主体程序的内化》,王江火. 生物信息学,2012,(2): 87-91.哈尔滨工业大学)。
2、没有简单粗暴地否定“灵魂”等所谓“超自然”现象,而认为是一种可能性的存在
新文明认为,“灵魂”是可能存在的,但与有神论不同的是,新文明认为“灵魂”不是一种纯精神存在,而是与生命体类似的的物质和精神统一体,这只有两种情况。一种就是:灵魂就是一种很特殊的微生物,这种特殊的微生物能够在人死亡后承载人的主要精神而离开人体。但这种可能性几乎不存在,因为如果是微生物的话,以现代科学手段和技术,他们应该是逃不过人类的观察的,但是迄今为止,我们没有发现任何这种微生物。因此,这种可能性几乎可以排除。另外一种可能性就是,“灵魂”是精神承载于一种特殊载体之上的统一体,而这种载体是难以被当前人类所观测到的。理论上,如果“灵魂”真的存在的话,那么,这种可能性最大的。自然界可能存在一种生命死亡时主动将承载的主体精神的物质载体,否则难以说明为何存在那么多“幽灵”现象。那么这种载体究竟是什么哪?根据各种事例和理论推测,“灵魂”的载体应该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其一,具有结构复杂性的特点,否则将无法承载主体精神;其二,具有对生命依附性的特点,“幽灵”现象往往在发生生命体死亡、灵魂出体、梦游等与生命体相关的现象时出现。《在之演化》和《统一信息论》中将此精神载体分别称之为“闭合磁场”和“有机刚性空间”, 他们和生命体一样,具有承载生命精神的部分功能,而这种精神载体具有人类目前所非常难以把握的特性,以此造成了“灵魂”的神秘性。同时,UFO、麦田怪圈等许多人类的未解之谜或许也就是由于这种特殊的物质所带来的困惑。基于此,“灵魂”如果真的存在的,那么其最多是个现实性存在,而不具备超自然性,他应该是完全来自于自然或生命体的一种类似于生命的物我一体的存在(详情请参阅《在之演化》和《统一信息论》)。
3、堵死了了将“灵魂”神化的最后通道,认为“灵魂”是附属于生命体的低级存在
迄今为止,人类仍然是宇宙演化至今的最高存在,人体的复杂完美使之具有无与伦比的精神功能和信息储存量。与此相反,虽然 “灵魂”相比其他非生命物质高级而复杂,但其基于自然产生的“闭合磁场”和“有机刚性空间”的自然性和自发性,使之作为精神的一种置换载体不可能像生命体那样复杂,更难以与人体相提并论。另外,由于“灵魂”的载体很难被人所观测到,因此其物质体量必然较小,也不可能有很大的信息储存量。因此,“灵魂”的载体可能还相对不够完善,只能承载一些容易接受的精神,还不能承载人的全部信息,甚至还不能承载一些主要的主体精神,这使其在承载被自然置换的主体程序(精神)后,更容易造成不完全和不安全稳定现象。因此,这往往会使被置换到“闭合磁场”和“有机刚性空间”的精神我有种模糊的感觉,还远不能具备真实感,感受性和精神功能较差,因而造成了精神的虚幻现象,这种精神状态可以在梦中体会到。另外,自我精神被自然置换到“闭合磁场”和“有机刚性空间”后,由于其载体的不完善和不稳定性,自我精神往往会通过采取“灵魂漂游”的方式来寻求新的稳定完善的载体寓所,将自我精神寄寓到新生命体中,这就会导致出现所谓的“灵魂附体”现象。由此可见,由于自然产生的“闭合磁场”和“有机刚性空间”的不完善性,所谓灵魂等神明现象还不能获得稳定的独立性,他们在很大程度上依然需要生命载体的维持。因此,“灵魂”属于一种虚幻而低级的物质精神统一体,他在精神的功能上只能低于生命体精神,更低于人类精神。
“灵魂”的存在虽然具有可能性,但那种至高无上的“神”、“神仙世界”是不可能存在的,这完全是人类理念所虚构的,原因在于“鬼魂”的精神性功能要远远低于人类。“灵魂”是一种可能的存在,但最多只能属于精神的低级形式,是生命精神的附属品,他们的精神功能最多只能达到低级生物的水平。也不可能不灭,更不可能升华为所谓的无所不能的“神”、“神仙”、“天使”、“上帝”等根本无法考证的东西,这些东西都是宗教出于自身功利目的而故意无限夸大的信仰体系。不过,正是由于“灵魂”的存在的确给宗教提供了最基础的依据,而科学和唯物主义对精神和“灵魂”的无知也是导致宗教至今仍然理直气壮的原因。宗教虽然在强调“灵魂”方面具有合理性,但宗教以此无比夸大“灵魂”的功能,并将“灵魂”进行神化,继而升格为神仙,把彼岸的“灵魂世界”描绘成一个高于人类的神仙境界,这显然是毫无根据的。
4、“寰宇内外皆平等”的主张,彻底关闭了邪教的最后门路
为了从各个方面完全杜绝宗教、团体等各种组织主张的“至高无上”性,新文明提出了了一个可能为宇宙普遍接受的原则——“寰宇内外皆平等”。这个原则认为:平等是指宇宙内外所有主体的地位、尊严、生存权利等均应处于相同位格上,没有等级之分,是主体位格上的全面平等。这是最高意义上的平等观,对整个宇宙所有主体具有普适意义。包括3层含义:(1)这儿的主体指单主体,囊括宇宙所有生命体以及所谓的目前还无可证实的“上帝”、“主宰”、“佛”、“神灵”、“超人”、“外星人”、“宇宙人”等所有以“超生命”形态存在的单主体;(2)所有单主体在地位、尊严、生存权利等方面完全平等,没有高低贵贱之分;(3)平等是指位格相同而非相等,认为多样化的差异是有利于宇宙整体发展演化的。
“寰宇内外皆平等”法则有利于宇宙各种主体社会全面平等健康地发展,有利于各种主体的自由自在地幸福生活,有利于宇宙演化的生生不息,有利于人类走向宇宙,完全具备普遍适用性,应当成为宇宙的基准普适法则。随着人类征服自然能力的进步,人类会发现越来越多的秘密,或许我们会在有一天能够确证我们已经发现了远比人类强大的文明,又或者真得存在一种能力上强大无比的“主宰”,但即使如此,我们难道就应该并自己的命运完全交给他们,而使自己完全处于一种被动的奴仆地位吗?不,真正的人应勇敢地说“NO”,人类应该主张在任何情况下,主体都应保持平等自主。
无数历史事实已充分证明,附属的、被护佑的人永远也不可能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且不可能拥有真正的自由、幸福,更不可能使自己得的很好的发展。当然,就征服自然的能力而言,人类或许远逊于只存在于理论上的“超文明”或所谓“主宰”,是难以实现绝对平等的。但是,为了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为了获得真正的自由幸福和健康向上的发展,作为主体性存在,起码应该在主体地位、尊严、生存权利等方面诉求平等,主张以平等方式来对待“他们”,而绝不能像那些过于虔诚的宗教教徒一样,把自己的命运交给“他们”,通过乞求的方式来维持自己的生存,把“他们”当成自己的命运主宰和主子来进行宗教崇拜,完全匍匐膜拜于所谓的“主宰”之下,彻底丧失了人格主体尊严。无疑,这是非常不合理的、愚昧的,甚至是泯灭人性的!!!
根据“寰宇内外皆平等”的宇宙基准法则,如果一种宗教或信仰要求信徒必须臣服并绝对信仰他们所谓的“主宰”,甚至公然要求信徒做所谓“主宰”的奴仆,那么就可以断定这种宗教是不合理的,甚至是邪恶的,而这种不合理的要求是邪教的普遍特征。因此,“寰宇内外皆平等”的宇宙基准法则确立,对邪教将是最致命的一击。
新文明理论在合理性搞清楚精神的实质并根本揭示了生物进化的根本动因后,既没有像唯物主义等其他无神论者那样简单而粗暴地否定了“灵魂”的存在,也没有像宗教唯心主义那样,将“灵魂”人为地升格为“神”,而是通过合理的推理,把“灵魂”降低为比生命体还要低级的附属性存在——它们根本不可能直接升格为无所不能的“神”。这样,既能够使宗教唯心主义无话可说,也彻底堵塞了走向宗教“神化”的最后通道。
新文明尊重宗教信仰,主要是基于宗教具有探究事物的内驱力及向善的特性,但这并不妨碍新文明明确其反对其有神论的宗旨,在这一点上,新文明比以往所有唯物主义等无神论的决心和立场更加坚定,且更加有理、有力、有时代感。与之相比,新文明才是最彻底最无畏的无神论者,这是基于新文明具有引领时代先锋天然特性所致。新文明是人类之终极事业,必然要涤荡所有落后于时代的抱旧守缺之残存及各种邪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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